【本報綜合報道】運動是抗癌其中一個好方法,但究竟運動多久才達到效果呢?美國有研究發現,每周做十至十九小時運動,可減低乳癌風險三成,即每日只要做一點五小時至三小時運動,便達到效果。帶領研究的科學家指,運動不限於踏單車或跑步,還包括運動量溫和的步行和做家務,只要保持一定運動量,減少身體的肥胖細胞和纖維,便可減低它們演變成惡性腫瘤的機會。
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比較三千零五十九名婦女的生活習慣,婦女年齡介乎二十至九十八歲,其中包括一千五百零四名乳癌患者。被訪者要回答每星期做多少運動,包括步行、做家務、踏單車及緩步跑等類別。美國衞生當局曾建議成人每周進行至少二點五小時運動,最理想包括劇烈運動。不過,帶領今次研究的科學家則指出,只要每日做一點五小時運動便可達預防乳癌的效果,而且不必進行劇烈運動已可得到有關好處。
該科學家估計,有足夠活動量可減少肥胖細胞及纖維的數量,便可抵銷體重增長,減少釋放雌激素等賀爾蒙,因而減少演變成惡性腫瘤的機會。有關研究刊於醫學期刊《癌症》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