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材街樓上舖 新例逼結業

【本報訊】衞生署被指收緊中藥商發牌制度,中藥業務者不得在住用處所經營,寬限期將於明年底屆滿。上環高陞街(俗稱藥材街)一帶的中小型中藥批發商,約有八十個商戶在唐樓住宅單位經營,批評當局修例前並無諮詢業界,七成商戶勢因搬遷困難及租金昂貴,被迫結業,影響逾千名員工飯碗。

百年集散地勢受打擊

香港藥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國昌昨表示,中藥商去年底開始陸續收到衞生署通知,指中藥組決定,中藥商不可在住用處所經營中藥業務,所有續牌者必須搬遷至適合場所,否則不獲續牌。商戶有兩年搬遷寬限期,明年底期限屆滿前,當局會批出短期牌照,讓未符合法例者繼續短期經營。

在上環甘雨街樓上租用二千平方呎住宅單位作舖位的文叔表示,已於上址經營中藥批發生意二十年,現時月租約九萬元,若當局收緊發牌制度,他難以用相同租金尋找如此大的商舖繼續經營,可能被迫放棄牌照結業,公司約十多名員工飯碗亦難保。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藥材街一帶的藥材貿易生意已有逾百年歷史,多年來不少中藥商在唐樓單位等儲存及批發中藥材,屬藥材批發集散地。倘若當局迫令商戶搬走,藥材街的特色將失去。黃國昌透露,本周五(二十九日)業界約見衞生署,要求當局重新諮詢業界,現時已收集至少一百五十個商戶聯署聲援,希望當局收回有關發牌的修例決定。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表示,轄下中藥組自去年六月開始不再發新牌照予在住用處所經營的中藥商,並給予兩年寬限期予現有持牌人。截至今年中,全港約有一千九百六十名中藥批發商,在住用處所經營者僅約一百零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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