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三度劫OL 積犯監六年

【本報訊】案底纍纍男積犯涉於兩個月內,三度在工、商業大廈電梯持刀行劫剛提款的會計女文員,搶去共三萬多元,惟三次行劫過程均被電梯的閉路電視拍下,警方最終亦成功拘捕該名積犯。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三項搶劫罪,法官斥責他不但有預謀且接連犯案,必須予以重判,遂判他入獄六年。

六十六歲被告林興被控去年五月十六日、六月十三日及七月十三日先後在觀塘新城工業中心、紅磡興業大廈及紅磡美華工業中心的電梯內行劫三名事主共三萬六千五百元。被告有廿三次案底,曾於六六年時因誤殺罪而被判監,被告另亦涉多次販毒及約七次搶劫罪行。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戴口罩,先後尾隨三名剛在銀行提款的女事主乘搭大廈電梯,然後再手持摺刀或生果刀指嚇女事主行劫,警方於去年八月十一日成功在被告家中拘捕他。

案件編號:HCCC 13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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