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李怡無知抑或偏見

香港是自由、多元社會。評論一件事,觀點可以多樣,不妨彼此交鋒;然而事實只有一個,大家都應該尊重,一就一,二就二。

昨日反對派喉舌《蘋果日報》刊出李怡的「蘋論」,提到李旺陽「被自殺」事件,胡說「至今願指出人人看到的具體疑點的,體制內也只有周一嶽一人。」這種說法完全罔顧事實,企圖對「體制內」眾多堅持「是其是,非其非」有良知人士進行「人格謀殺」,其心可誅!

就以筆者而論,早在六月八日接受本港電子媒體訪談時就對李旺陽死因強烈質疑;隨後在六月九日於上海起草、十一日以DHL寄出的「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的信」中公開質疑三點,包括第一,「李旺陽是否因言惹禍被迫害致死」?第二,李「在失去自由的歲月都未萌輕生,豈會在恢復自由後自尋短見」?第三,「從李旺陽死亡現場照片可看到,作為一個失明失聰人士,如何可以尋找繃帶結繩,如何可以將繩子套在窗框上端?」「而最令人懷疑者,乃是李旺陽只是直立站在窗前,雙腿是腳踏實地,連拖鞋都沒有甩掉,如此『吊頸』根本不可能產生重力作用令其頸部窒息而死!」這不是「指出人人看到的具體疑點」嗎?該函曾於十一日電郵給全港媒體,十五日在四份報章全版刊登。

常言「偏見比無知離真理更遠」。李怡是無知抑或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