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房署縱容違規 助煤氣賣爐

新落成公屋設有公用事業公司的臨時攤位為住戶辦理帳戶申請,但煤氣公司被指公然違規於攤位向住戶推銷爐具,以登記帳戶為名「大開財路」,引起屋邨附近商戶不滿。房署承認早已接獲投訴,但僅張貼通告了事。立法會議員直斥房署監管不力,變相縱容煤氣公司壟斷市場,恐因此趕絕屋邨小商戶,影響居民消費權益。

王先生於毗鄰元州邨的元州街經營電器舖,早前購入大批爐具配合元州邨入伙,未料竟發現煤氣公司於邨內攤位銷售爐具,「我哋想入去派傳單都唔得,煤氣公司就可以喺正條邨樓下賣爐!」王直指曾多次向房署投訴,對方竟不予理會,「我哋因為咁少咗兩個月生意,估唔到房署作為政府部門會帶頭破壞公平競爭原則,欺壓我哋呢啲小商戶!」附近另一商戶東主劉先生亦指,事件令其商舖損失不少生意。

記者到新入伙的深水埗元州邨及黃大仙東匯邨了解,發現煤氣公司的登記攤位內陳列熱水爐及煮食爐等不同爐具,有職員以各種優惠游說記者即場登記購爐,更逐一講解價格及贈品,「買個熱水爐,就會送個標準嘅雙頭爐畀你!」該職員又稱,用戶登記後,買爐款項可分期撥入煤氣月結單結算,爐具三日後送上門。

「政府啱啱先通過咗競爭法草案,就係想商戶間公平競爭,房署有乜理由帶頭違反呢個精神?」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斥房署巡查不足,有「隻眼開隻眼閉」之嫌,倘房署縱容違規情況,恐造成壟斷,擔心小商戶因此被趕絕,亦剝削居民的選擇。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會陳淑莊亦指房署監管不力,並擔心事件會造成壞先例,「如果今日煤氣公司可以咁做,第日其他公司又照跟點算?」

煤氣公司稱只辦理帳戶

房署發言人證實,有關攤位主要供予煤氣公司辦理帳戶申請及帳單查詢、講解產品的安全使用方法等用途,強調不得進行電器或爐具等產品的銷售活動。東匯邨辦事處曾收到銷售活動的相關反映,已向該公司重申租賃條款,並貼出通告提醒攤位不可進行銷售活動。

煤氣公司發言人則否認曾於有關屋邨內進行銷售活動,稱職員只為協助住戶辦理煤氣帳戶,及講解安全使用煤氣之注意事項。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根據《合約法》,若市民申請自動轉帳時,有關爐具的費用包含在帳項內並將會得到爐具,而且得到市民簽署確認,則構成銷售行為,「唔一定要有錢銀交收先係銷售,如果市民簽名確定會繳交費用而且會得到貨物就算係銷售。」

記者:林松澧、阮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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