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沉溺攝裙底 銀行經理候懲

銀行經理聲稱因與妻子分隔異地,加上遇到工作危機而深感壓力下,將微形鏡頭裝置鞋內,在兩年來偷拍到二百多段裙底春光短片,並至不能自拔程度。直至他無意中丟掉載有短片及拍得自己樣貌片段的記憶卡在所住大廈梯間,且遭認得他的維修員拾得,兩年來的沉溺行為才被揭發。

涉案被告徐子傑(四十六歲),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廿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主任裁判官杜大衛認為被告有預謀且長時期犯案,受害事主還包括信任他的女同事,案情是同類偷拍裙底案中最嚴重的,故必須判監;但先索閱其心理、精神及背景等報告,將他收押至七月十三日始判刑。

案情指,去年七月底一名維修員在工作的灣仔軒尼詩道某住宅大廈內的梯間,拾得一張記憶卡,發現內載有多個裙底片段,還拍得一名男子的模樣,他認出該男子是居住在大廈的被告。

警方接報上門拘捕被告,並搜出其他記憶卡及電腦硬碟,發現內載有二百卅九段分別在巴士、百貨公司、書店及街頭所拍的裙底照,有部分甚至是被告在其工作的辦公室內拍攝女同事的裙底照。而當中的百多段片段中,都見到被告在調整鏡頭。被告被捕後,坦認在○八至一○年間,於其中環辦公室內拍攝女同事裙底片段已有近四十次,犯案是因一時的性衝動。

為惡行「被制止」感慶幸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原本品格良好,在一間具規模的金融機構工作多年,被捕後已即時辭職。辯方指他因妻子在新加坡工作,夫婦分隔兩地,加上在金融危機後他常擔心會否丟職,形成很大壓力,以致精神及心理上出現抑鬱及焦慮下才犯案。

猶幸他在被捕後終有人制止其行為,而他亦真誠後悔,經接受心理治療後已克服問題不會再犯,目前他跟辭職回港陪伴他的妻子靠積蓄過活,打算稍後做小生意重投生活。

案件編號:ESCC 146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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