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大仙一名十三歲女童,報稱四日前在新相識的十七歲男友人家中遭對方強姦,直至前晚始告知母親,母親向社工求助,並陪同女兒到醫院檢查及報警。
受害女童居於黃大仙,本月十九日中午,女童離開寓所後,至晚上父母放工返家仍未歸家,父母曾致電女兒查問,獲悉女兒與數名友人外出遊玩,並表示將會在朋友家中過夜,故家人不以為意。
翌日女童自行返家,母親曾查問她在何處度宿,女童卻支吾以對,直至前日晚上,女童在母親再三追問下,始透露當晚在一名新相識男友人的觀塘家中過夜時,遭對方強姦,母親聞言大驚,立刻聯絡一名社工,再陪同女兒由社工帶到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檢查,並向駐院警員報案。警方將案件列作強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