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券行倡議香港政府把港鐵私有化,約需動用資本四百四十億元港幣。這個金額基本上相等於政府把港鐵上市所取得的集資和股息收入等,政府只需額外付出一百一十多億元,這可算作私有化的代價。
港鐵私有化的目的,是使政府更有條件操控香港交通的基礎價格。交通價格不應市場化,因為市場化實際相等於壟斷。壟斷價格代表壟斷利潤,壟斷利潤來自社會其他行業;壟斷利潤高,則其他行業的利潤受壓,不利發展。由於交通的基礎設施基本上屬政府所有,由公帑支付興建費用,以政府的交通基礎設施來支持壟斷利潤,本身便不合理,更由於來自公帑支出,也即來自納稅,香港社會應該取得更為合理的回饋。
香港進入回歸過渡期之前以交通費用低廉見著,低的交通成本與低的房屋成本一起支持着香港自五十年代起歷時三十多年的工業化進程。
政府私有化港鐵應是重整交通政策的起步,降低東西鐵的票價,即降低香港的生活生產成本,也有助於跨區人流帶來的區域整合、社會溝通、消除孤立的貧民區現象。港鐵票價下降,將迫使公共巴士和小巴的票價回落,也可使政府重新調整與公共巴士的利潤管制水平,減除壟斷利潤。
與此同時,政府亦可回贖東隧和西隧,以至城門隧道、大老山隧道等,動用的資金可能稍多,卻使政府更能全盤調整交通政策,在社會成本、環保等各方面尋求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