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選舉事務處於本月十五日發出臨時選民登記冊及遭刪除者之名單供公眾查閱,但有視障及智障團體指出查閱安排不便殘疾人士,昨往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不滿選舉安排不便殘疾人士,有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之嫌。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莊陳有表示,現時全港有七萬多名失明人士,協進會過往曾多次要求處方檢討投票站安排,例如提供凸字版本的候選人資料及選票,惟一直不得要領。
視障人士Jason舉例指出,處方只會安排投票站的職員在見證下投票,而不准視障人士由親友陪同下投票,以致視障人士未能獨立、保密投票,他說:「其實唔知職員講嘅係咪真,連投票印係咪無墨、係咪真係投咗票都唔知!」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曾嘗試登入處方網站,查閱臨時選民登記冊,但發現視障人士無法閱覽相關資料,擔心視障選民未能於本月廿九日期限前核實選民資格而喪失投票權,協進會早於上月已經向處方反映問題,惟至今未獲回覆。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回覆指,處方會透過在電視台及電台作出宣傳,提醒選民更新資料,視障選民可透過選舉事務處熱線及電郵,向處方查詢其姓名是否列於選民登記名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