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飛鵬串騙 判囚獲緩刑

【本報訊】前區議員秦飛鵬在○七年擔任教育中心中介人時,安排假學生報讀課程,並以假資料協助假學生,申請學生資助辦事處免入息審查貸款共逾一萬二千五百元,從而騙得三千元佣金。

秦飛鵬(五十六歲)與假學生朱明威(卅歲)早前認串謀詐騙罪,二人昨在九龍城法院分被判監四個月和三個月但同獲緩刑兩年;秦另被判罰款一萬元。裁判官判刑時斥責秦飛鵬騙取納稅人金錢,又指他多年前任區議員時犯案,可視為目無法紀,他因此未能連任,更直斥他一早已名譽掃地。辯方求情時則呈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太平紳士梁偉權的求情信,指他離開政壇後生活及工作上均有壓力,過得不甚如意。

案件編號︰KCCC 454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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