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醫院敗訴面臨結業

香港聖公會要求收回港中醫院地皮的案件,高等法院裁定聖公會兩任大主教鄺廣傑和鄺保羅於○五年未有承諾過港中醫院可續租地皮十至十五年,下令港中醫院需在三個月後交還地皮,令這間經營近六十載的私營醫院面臨結業;法庭同時頒令港中醫院需於二十八日內支付逾三百四十萬元欠租。

當港中醫院得悉高院准許聖公會收地後,一度要求法官下令暫緩執行收地判決六個月。港中的律師解釋,港中需時考慮是否上訴或結業,港中得悉醫院管理局沒有私營醫院結業的指引,港中有大量孕婦等候分娩,又有長期留院和家計會轉介的病人,需時將病人和病歷轉到其他醫院,加上港中有一百一十名員工,安排結業需時六個月或更多時間。

醫院無兩手準備 官感震驚

法官表示,港中早應有兩手準備,港中無應變措施令他感到震驚。聖公會的律師則說,聖公會無意即日「踢走」港中,但也不想等六個月,預計收地要三至四個月時間,而聖公會也打算讓港中有秩序地遷出。

港中又就欠租數額「講數」,要求以每月八萬七千元計算。聖公會的律師指,按○九年的租約,月租約廿六萬三千元已非市值租金,聖公會後來應港中的要求減租三分之二,若港中要爭議,聖公會樂意就市值租金提供證據。

法官最後准許聖公會收回港中的地皮,收地的命令在三個月後生效,並下令港中在廿八日內支付欠租,由去年七月開始至遷出為止,每月約廿六萬元,港中同時需支付訟費給聖公會。

聖公會為重建下亞厘畢道的古建築群,去年興訟要求即時收回地皮。港中卻辯稱,醫生劉國霖和李啟祥於○五年代表港中與聖公會當時的大主教鄺廣傑和現任大主教鄺保羅會面,獲聖公會承諾可續租該地皮十至十五年,聖公會不應反悔。

前及現主教無承諾續租地

法官昨指,聖公會和港中在案發期間的文件紀錄,都無提及上述的○五年承諾,聖公會於○九年與港中最後一次續租約時,更附加可給予對方三個月通知而終止租約的條款,港中的說法在法理和事實上均站不住腳,聖公會可即時收地。

法官又補充說,港中董事李國棟醫生提出證據支持聖公會,換來不忠和洩密的指控,若一個機構認為自己的成員不應憑良心講出自己相信的事實,這個機構是可悲的,港中的律師更威脅保留控告李,這種態度是錯誤的。另外,有報道和公開聲明指聖公會在事件中貪婪、不公平或自私自利,但他從未見過香港有其他機構像聖公會這次在訴訟前後所保持的容忍、耐心和克制。

衞生署回應指,該署一直關注港中醫院與聖公會有關租約問題的法律訴訟,因應法律裁決,衞署已指令港中醫院即時停收病人,並需於一周內提交醫院就結束服務的詳細安排。港中醫院須就病人轉介及醫療紀錄處理等事情作適當安排,以確保病人得到妥善照顧,衞生署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

案件編號:HCA 1183 /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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