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師行女文員聲稱遭年長她十歲的男友所騙及指示下,盜用律師行客戶資料並偽造文件替男友買寶馬及保時捷兩部名車,又肩負起借錢供車責任,最終發現男方無意將車轉售圖利而向警方自首而揭發案件。二人早前先後被控以串謀訛騙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三罪及受審,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指,男被告明顯是案中主腦,判他入獄三年半;而一早認罪及出庭頂證男友的女被告,則被判囚十九個月。
法官指男被告沈恩成(卅二歲)利用女被告侯穎芝(廿二歲)對他的盲目迷戀,而指示女方犯案,須判阻嚇刑罰。至於女被告雖心知所做的事不對,仍繼續行事,考慮她自首並出庭頂證,對她酌量減刑。
案情指兩名被告○八年拍拖,○九年期間男被告要女被告盜取律師行的客戶資料,並冒該客戶簽名以購買兩部名車及申請貸款供車。前年二月涉案寶馬被發現超速,女被告按男被告指示找人「頂包」。
前年三月女被告在旺角見到聲稱身在上海的男被告駕着寶馬經過,因而發現自己受騙。由於兩車現仍欠財務公司約一百五十萬元,女被告因任擔保人故須付上民事責任。
據早前報道,前立法會議員陸恭蕙的私人秘書馮慧君,○九年承認偷取陸的信用卡及向財務公司借款逾一百一十七萬元,最終被判入獄二年。馮求情時聲稱偷錢是為助男友供車,據悉,該名男友正是本案男被告。
案件編號:DCCC 3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