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釘子戶 月租三千 獲賠160萬

釘子戶差點玩殘過百商場業主。一向人流極低,被形容為「死場」的佐敦「381廣場」獲投資者垂青,一擲億元向過百名小業主收購舖位重新發展,未料交易最後階段卻殺出最牛釘子戶。一名持有效租約的找換店東主拒絕遷出,更索償三百萬元天價賠償,雙方討價還價後,最後以一百六十萬元高價和解。這宗以月租三千元的舖位竟可獲五百三十多倍租金的賠償個案,可能是本港搬遷賠償最高紀錄。

出現最牛釘子戶的商場為佐敦「381廣場」,位處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前身是「數碼講」,早於○四年原大業主將商舖拆細轉成一百一十三個舖位,再加入數碼概念,吸引不少市民購入投資。但商場開業後,人流一直未如理想,租客陸續遷出,「呢度好冷清,大部分舖位都租唔出,就算租出都係做街坊生意,又或者當貨倉,收得千五至三千零蚊租,供畀銀行都唔夠,仲未計要交成千蚊管理費。」小業主黃小姐○四年以一百一十萬元,購入一個一百十二平方呎的舖位。

耗億元收購 翻新轉型

到去年有投資者委託地產代理以近億元價錢洽購商場,他有意收購所有舖位後,將商場翻新轉型。黃小姐表示,買家計劃將商場整合發展,條件是所有小業主同意出售,舖位必須以交吉形式出售,否則交易告吹。地產代理花了近一年時間才獲得所有業主簽署同意出售的文件,並定於今年五月十四日交易及交舖。但在交易前一星期,突然收到地產代理通知,指一樓梯間的找換店租客,以仍有租約為由拒絕遷出。

原來,該舖業主在去年以月租三千元將舖位租出,租約期至明年四月。「大家以為賠償畀佢咪得囉,點知佢獅子開大口,話要三百萬至肯搬,討價還價後降至一百六十萬。」有舖位業主表示:「呢筆錢個業主梗唔會出,咪個地產代理自己撲水囉。」據土地註冊處紀錄,該舖位最後成交價僅一百一十萬零一千元,惟至限期前地產代理仍未籌足賠償額,在買方及賣方同意下,將交易日期延長三個星期。對於成交受拖延,找換店負責人黃先生說:「我唔係唔搬,租約期滿我咪搬囉!」

「有約喺身 奈佢唔何」

商場業主委員會主席劉先生說:「真係無佢辦法,佢有租約喺身,都奈佢唔何。而我哋買咁耐就蝕咁耐,依家有人收購,我哋都係收番買入價嘅七至八成,好多人都係收得幾十萬。」記者其後致電黃先生查詢賠償金一事,他只肯承認談判接近尾聲。本報上周五再到商場視察,發現找換店已遷出,大門亦重門深鎖。

負責調停事件的地產代理直言賠償不合理,但合法。該租客於本月十二日遷出,交易亦告完成,至於該筆賠償費是誰支付,地產代理則拒絕回應。

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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