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傳的未來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所說二○四七年終結丁權的觀點,被輿論界認為是惹火言論。她繼澄清政府未有立場後,繼而再為事件「降溫」,明確指「終結丁權論」只是引述自非正式場合某些人士的建議,強調非其個人建議,政府無計劃終結丁權。她一再轉口風,當然於丁權的研討與解決並無建設性作用,更不利的是,她未上場即給人政治幼嫩的印象。
林鄭最初說《基本法》保障港人生活五十年不變至二○四七年,而新界男性原居民年滿十八歲後可申請興建丁屋,換言之二○二九年後不可享有丁權。她又表示曾就「終結丁權」一事諮詢過鄉議局。事隔一日她轉口風,稱政府就檢討丁屋政策「連File都未開」,希望先處理好村屋僭建問題。她表示,因此她本人沒有就終結丁權一事有決定和建議,等等。
稍有政治常識的人都知道,梁班子正在為通過新架構頭疼,無論如何她都不應該在此時挑起爭議性話題。儘管她說只是引述言論,不代表她和發展局及政府的立場,也不代表當局研究過是否有法律基礎去「終結丁權」。記者追問「終結丁權」論是誰提出,她又表示已忘記。因此社會輿論都相信「這是林鄭月娥個人意見」。恰恰候任特首梁振英為了撇清關係,也是這樣說。
這也就是說,林鄭未上場形象分已經大打折扣。尤其不利的是,中央也會對她「刮目相看」。事實上,丁權問題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比村屋僭建問題更加複雜。後者都未搞掂,怎能又點火頭?未上場即如此,未來五年怎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