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擁有一幅價值逾百萬元臨摹版清明上河圖的男子,指稱一名女子約於○六年替他轉售他的干德道承德山莊單位時,破壞了放在該單位內的臨摹版清明上河圖及多項貴重財物;男子又指稱該女子名下位於高街、天后廟道的兩個物業,均只是以信託形式替他持有。男子昨日入稟高院,要求追討有關物業、財物及或相關損失;但他未有透露他與該女子屬何種關係,亦未有表明索償金額。
男原告林樹財(譯音),女被告文英儀(譯音)。前者報住大角咀的單位,後者則居於西環寶翠閣;記者昨分別上門查訪二人,原告家中無人應門,被告家中有一女子應門但拒絕回應事件。
入稟狀透露,指被告名下的中環半山干德道承德山莊物業,只是以信託形式替原告持有,而該物業在○六年六月十六日由被告出售。而原告置於該單位內的財物,包括他在卅年前於廣州購買、現時估計價值逾一百萬元的臨摹版清明上河圖、一幅約值八千元的洛陽牡丹花字畫、一隻九六年以近八萬元購買的男裝鑽戒、另有六至七套度身訂造、每套值千多元的西裝、其他衣物及書本等物品,均受到破壞。
原告又指,另外兩個分別位於高街及天后廟的物業,被告亦只是以信託形式替原告持有。原告指被告違反誠信,她在出售承德山莊單位後不當地使用出售該物業後的收益。原告現要求法庭宣稱上述三個物業均屬原告所有、要求追查承德山莊出售後的帳目,並要求法庭判斷原告在交易後應可獲得的金額,最後要被告賠償原告的財物損失。
案件編號:HCA 104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