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發表二○一一年特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和二○一二年特首選舉的報告,其中就特首選舉共收到一百一十九宗投訴,暫時僅得一宗涉及噪音滋擾的投訴成立,以當場警告處理,無人被檢控,有廿五宗投訴仍在調查中,當中八宗由廉政公署跟進,四宗涉及賄選、脅迫手段或欺騙行為,三宗涉及候選人的虛假陳述,但報告沒有披露被投訴候選人身份或其具體行為。
一百一十九宗針對特首選舉的投訴中,有最多的五十二宗由警方處理,其中四十四宗經調查後認為毋須跟進、一宗噪音投訴已被當場警告、一宗只須記錄在案、一宗轉介其他部門、五宗仍在調查,當中一宗調查中的投訴涉及刑事毀壞,其餘四宗被歸類為「其他」。
四十八宗由選管會調查的投訴中,有二十宗毋須跟進、八宗轉介部門、七宗不成立、一宗獲投訴人撤回、十二宗仍在調查,其中十宗調查中的投訴,涉及傳媒給予不公平及不平等報道,其餘兩宗分別涉及個人資料私隱及選舉開支。
十九宗由廉署跟進的投訴中,有十一宗毋須跟進,八宗仍在調查,其中三宗調查中的投訴涉及虛假陳述、兩宗涉及賄選、一宗涉及與投票有關的脅迫手段、一宗涉及投票有關的欺騙行為、一宗屬「其他」。選管會最後認為兩場選舉都大致公平順利,僅提出多項技術性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