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英國的男生在英國會考(GCE)中考取九A佳績,入讀名牌大學在望之際,惟尖子另一面卻是與毒品為伴,他在○九年返港探母時涉嫌藏毒被捕,最終他棄保潛逃返英繼續學業,並決意改過自新不再吸毒,今年更將以一級榮譽學士資格在倫敦某大學畢業。但因背負罪責的陰霾未除,為消除悔咎決定回港自首。他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藏毒罪,昨獲輕判感化令十八個月。
被告謝仲堅(廿六歲)報稱學生,被控在○九年七月廿七日於旺角砵蘭街與奶路臣街交界,在褲袋內管有零點一二克海洛英。
庭上透露被告之前已有兩次藏毒案底,最後一次發生在○九年,當時他因藏有海洛英被法庭判監一個月但准緩刑一年半,而他該案緩刑令期間再干犯本案。
辯方律師求情時揭露被告當時雖與毒品為伴,但卻是學術界尖子,辯方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在單親家庭長大,由母親獨力撫養,及後留學英國,在○一至○二年度的英國會考中考獲九A一B一C佳績,「成就」來得不易。及後他在○九年返港探母親期間,因藏毒被判緩刑,在緩刑令期間再犯本案,最終棄保潛逃。
辯方指他回英後痛改前非遠離毒品,更自力更生,除繼續學業外,並任侍應養活自己,毋須由母親供養。被告將在今年中完成倫敦某大學的學士課程,而且喜獲校方通知,將會以一級榮譽資格畢業。
辯方續指,被告承認犯案時年小無知而吸毒,因而傷透母親的心,他現已痛改前非,願意承擔罪責,因此在今年五月十八日返港自首,早前認罪後已被還押監房十四天。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的優良成績非但不是減刑理由,反而可成為「加刑因素」,因為被告考取好成績後竟去濫藥,沒有珍惜大好前途。但考慮被告到英國後改過自新,「見你做番好人至輕判你感化」。至於他在○九年違反緩刑令干犯本案,裁判官則不作追究。
案件編號:KTCC271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