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一小學女生報稱被老師弄傷手臂,父親報警處理。八歲小二女學生,昨晨十一時考普通話口試期間與同學傾偈,被女老師發現制止,並着她擱於枱上的雙手放下。至中午十二時許,陳父趁午膳到學校探望女兒,聞得女兒報稱曾遭老師體罰,致手臂受傷,他聞言大怒,向姓邵主任投訴,並帶同女兒到警署備案。該校黎姓校長表示,老師只是要求女生將雙手放下,並沒有使用暴力,校方會將事件通知教育局,並安排社工接觸涉事家長及女童,提供適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