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亞洲電視新聞主播盧瑞盛昨日一連就三宗民事案入稟高院,疑為其家族成員間之遺產問題,要求法庭作出裁定及指示。在首案中原告盧瑞盛指稱,該案被告盧培勝(即死者盧培祥的遺產管理人)未有盡責處理死者的遺產,因此要求法庭下令被告對死者的遺產情況作詳細交代;原告又要求法庭,就妥善管理盧培祥遺產的問題作出適當判令。
原告在另兩案中則以兩名死者盧英及孫惜蘭的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該兩案被告均是盧培勝、盧培捷的遺產代表及盧瑞鴻等人。
原告在該兩案中,要求高院頒發聲明,確認原告作為兩名死者盧英以及孫惜蘭的遺產管理人,一直以來行事都誠實和合理,因此可以免除他作為財產受託人要負起的個人法律責任。
原告並要求法庭指示,在盧英生前持有一個位於干諾道西萬豐樓的物業出售後,應何時及如何將賣樓所得的金錢分配予盧英的遺產受益人。
案件編號:HCA 952、HCMP 1130及113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