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千瘡百孔,但港府拖延多年至今仍是諮詢階段,無法阻止不良傳媒發布不雅資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晚舉行第二場公眾論壇,讓市民在該條例檢討第二輪公眾諮詢發表意見,期間再次受到逾半數出席市民「圍攻」至完場,大多批評有關條例過時落伍,當局過去二十多年從未有跟隨社會步伐修訂條例。更有市民不滿當局縱容「宣淫纍纍」的壹傳媒旗下免費報紙《爽報》,每次違法均只罰款數千元至一萬元,根本毫無阻嚇作用,建議改以發行量作刑罰標準。
港府於○九年一月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首輪公眾諮詢結束後,拖延三年至今年四月中旬,才展開第二輪公眾諮詢,但只提出加重條例的最高刑罰,以及草草就分開淫審處的行政及司法裁定職能,提出兩個方案,其餘六大範疇包括淫褻及不雅的定義、評審準則機制等備受爭議的項目,則毫無交代。
三十多名市民昨晚出席該條例諮詢的公眾論壇中,十多名發言的市民先後表達對條例的不滿。不少市民炮轟第二輪諮詢拖延了三年,期間手機及互聯網日漸普及,促請港府立例加強監管新媒體如互聯網上的淫褻及不雅資訊。
市民阿May炮轟指,《爽報》每次違法只是罰數千元至一萬元,毫無阻嚇作用。「以《爽報》為例,次次都係一萬幾千銀,人哋當𢱑痕啦,有鬼用咩!」她建議,應該改以發行量作刑罰標準。何小姐則不滿,有關諮詢文件只着提高罰則,根本未針對問題重點,例如為淫褻及不雅下定義等,「加重刑罰有鬼用咩,我到依家都未見過罰過最高(刑罰)!」,反建議增設最低刑罰,以增阻嚇作用。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黃智祖回應稱,當局會持開放態度聆聽和收集公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