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女職員黃燕雲指控男上司性騷擾後,於前年被發現伏屍酒店房間內,死因庭經研訊後,陪審團昨大比數裁定黃死於自殺,死因是服用過量藥物引致不良效應,但陪審團未有就性騷擾指控及中大處理事件程序作出結論,亦無提出任何建議。死因裁判官對黃離世表示惋惜,寄語死者家人盡快走出陰霾。黃燕雲的母親及胞姐昨在裁決前終忍不住激動落淚,她們離開時對裁決均不作評論,只表達了對燕雲的思念及愛護。
裁判官在陪審團裁決後,向在庭內飲泣的黃燕雲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對他們的難過及痛苦表示明白,又認為黃受過高等教育,多年來服務社會及作出貢獻,其離世令人惋惜,希望家屬可盡快走出陰霾向前行,並重申為黃展開死因研訊是法庭的決定,與家屬無關。
由今年四月廿日開始、經過共六天的研訊,三男二女陪審團昨以四比一大比數,裁定黃燕雲是在前年十月廿六至廿七日間,獨自於沙田凱悅酒店一房間內服用多種藥物,包括過量抗抑鬱藥阿米替林,因而產生不良效應致死,死時四十七歲。
自開審以來風雨不改出庭旁聽的黃母譚惠芳及胞姊黃燕媚,多日來表現冷靜,至昨日家屬代表律師完成最後陳辭,裁判官下令休庭後,年逾七旬的黃母突在庭內哭訴:「好慘呀,點解咁?」在旁的燕媚及其他家人上前安慰,燕媚最後亦忍不住落淚,更一度離開法院冷靜,在裁決前才再回到法庭。
眾家屬在裁決後亦相繼飲泣,燕媚因情緒激動,起初要透過律師宣讀感受,指胞妹燕雲視中大工作如生命般重要,從無懷疑自己對中大的貢獻,卻似乎「無得到正面的肯定,最後失去工作意義,甚至喪失生存意志」;燕媚認為胞妹因心裏尚有不捨,才會選擇與中大一街之隔的酒店自殺,「到最後一刻,她還是想將自己永遠留在中大校園裏」。
燕媚續指,死因研訊除為尋找胞妹死亡真相,亦是想透過陪審團建議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家人從沒要求要進行死因研訊,研訊是基於公眾利益才展開,雖然最終各人對事實真相看法不一,但家屬相信一切自有公論。
黃母平復情緒後,亦主動在庭外向傳媒展示愛女遺照,她冷靜而堅強地說出對女兒的思念和愛,對「又靚又叻、心地善良」的女兒離世,她感到痛心,但此事亦令她更懂得愛及照顧自己,她希望與家人終有一日可以放下悲傷,繼續勇敢面對未來,黃母又勸勉大眾要引以為誡:「唔好好似我個女咁唔開心。」
庭上證供顯示,黃燕雲五年前疑遭當時上司、中大前秘書長梁少光(六十三歲)在戲院強吻及撫摸非禮,事件令她患上抑鬱症,其後雖獲安排由秘書處調職至校長辦公室,但她未能釋懷。前年七月校長沈祖堯上場,黃再被調職並疑出現人事問題,期間她又自行停服精神藥物,同年十月底她在酒店房服藥自殺。黃對梁少光的指控在她死後始曝光,但梁日前出庭作供否認一切。
案件編號:CCDI 5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