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參考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推行的「公平待客」計劃
3. 提高前線銷售人員的最低學歷,例如最少具大學學位或專業資格
4. 授予證監會法定權力,對充分理據的投訴,要求違規機構作出賠償
5. 監管機構亦應盡可能公布投訴個案的調查進展,以提高透明度
6. 取消現時證監會規管證券行、金管局規管銀行所有業務的模式
7. 建議將銀行股票證券業務撥歸證監會管轄,將違規銷售的調查和懲處交由同一機構負責
8. 對銀行進行現場及非現場審視,確保人員符合資格,對銷售投資產品有足夠認識
9. 將投資者保障及個人理財納入學校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