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昨公布,該局已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並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其中低層薪金級別及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均為百分之五點八,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及首長級人員,加薪幅度則為百分之五點二六。港府引用「調高」安排,令低層的加薪幅度與中層看齊。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當局向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即百分之五點八,向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即較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百分之四點五六為高,這是因為港府決定引用「調高」安排,令低層的加薪幅度與中層看齊。
薪酬調整方案是港府在考慮最近完成的二○一二年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後作出的決定。如有需要,當局會尋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有關加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