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位過路處靠害行人

行車線轉彎位竟設行人過路設施,運輸署被指「靠害」行人!葵芳興寧路一段彎位遭運輸署「閉門規劃」,在彎位設置行人過路處,行人與駕駛者視線均受彎位所阻,過路處頓變行人陷阱。區議員直斥運輸署選址失當,規劃前未有實地了解,嚴重危害行人及駕駛者安全。經本報轉介後,運輸署始安排移除過路處「補鑊」,遭區議員狠批「搵市民條命嚟較飛」。

設置行人過路處原意確保行人可安全橫過馬路,以低邊方式設計的行人路更屬無障礙通道,為輪椅使用者提供方便之路。不過,李小姐近日駕車途經葵芳興寧路近新都會廣場與葵涌廣場之間路段時,便險告撞及一名過路長者,坦言對上址一個無障礙設施的設置表示質疑,「嗰度係轉彎位,仲成日有大型旅巴出入,啲人過馬路視線好容易受阻,運輸署點解會揀個咁嘅位嚟畀人過馬路o架?」

視線受阻易生車禍

另一駕駛者梁小姐亦認為,上址受地理環境所限,駕駛者的視線也「分分鐘」被阻擋而釀成交通事故,「唔單止對行人危險,對揸車經過嘅都一樣咁危險!到有事發生咗先去理就太遲啦!」梁指上址鄰近大型商場,平日往來人流頻繁,擔心「遲早出事」,一旦造成人命傷亡將無法彌補。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葵芳新都會廣場與葵涌廣場之間一段興寧路的低邊行人路設施於○二年四月設置,兩旁行人路鋪設視障人士警示磚,當時的工程費用約為一萬三千元。不過,發言人又承認,上址兩商場有行人天橋連接,鄰近亦有由燈號控制的行人過路處,經衡量交通情況、地理環境及現有行人過路設施後,認同應作改善,盡快安排移除上述過路設施。至於工程日期,發言人僅稱正在安排相關部門施工,預計可於落實工程後約四至六個月內完成,涉款估計約為三萬六千元。

又起又拆浪費公帑

「喺正轉彎位整過路處,簡直係搵市民條命嚟較飛,運輸署好明顯事前冇落過現場睇過實際環境!」葵青區區議員黃潤達直斥運輸署失職,忽視首要之市民安全問題,短短數年間「又起又拆」,亦有浪費公帑之嫌。「方便市民當然重要,但點講最重要嘅都係安全!」黃潤達認為當局須盡快移除危險設施,並考慮另覓適合地點設置行人過路處,事前更須向地區人士諮詢改善方案,勿再重蹈閉門造車的覆轍。

記者:徐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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