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似乎在全力推動電動車,說政府預備購進二百輛,超過目前的三十三輛。另外從一四年三月起,企業購買電動車,首年可享百分之百利得稅扣減優惠,政府還會撥款一億八千萬元供專營巴士公司購置三十六輛電動巴士,也即是每輛巴士政府出資五百萬元。電動車屬綠色運輸交通工具,然現時政府所提倡的技術落後,與國際前沿發展的燃料電池汽車相差極遠,後者的技術還未可商業應用。
不過,有兩個因素限制其發展: 一是電池效率不高,電力來源可以是非綠色能源,例如香港現時的高污染煤發電機組,香港現時的叉電式電動車實際上用的是非綠色能源;二是叉電式電動車需社會上普設叉電設備,這方面的費用極其高昂,且在電動車演化的過程中,將來採用燃料電池電動車時,這樣大面積的叉電設備便會浪費不用。
現時叉電式的電動車屬於技術較落後的過渡產物,香港要將之普及,投資的損失將會十分巨大,而以平均五百萬元來購置一部電動巴士,技術不先進,成本高昂,基本上屬浪費公帑。
在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可商業應用前,現在的選擇就是汽油與電力並用的混能汽車,本身不需叉電設備,耗能、污染低,大量生產成本會大降。按照內地《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要求,內地將會大量生產混合動力汽車。香港與內地合作,利用日本和歐美車廠的現有技術,在內地生產,可花錢少而效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