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保安局 放生性罪犯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實施逾半年,暑假前學校增聘人手或外判服務,查核人數大增且輪候時間冗長,教育局和保安局竟本末倒置,不增加處理人手,反向全港學校發信表明,不建議學校要求不涉及經常或定期與兒童接觸的外判服務機構查核員工。教育界批評當局指示含糊不清,在保障兒童安全為先應增加人手加快審批,卻本末倒置,反建議學校將外判查核要求降低,企圖卸責予學校。

警務處去年十二月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強烈建議學校聘任程序中採用,加強保障學生,至上月處理逾萬個準僱員查核申請。不少學校暑假前陸續招聘下學年任職的新僱員,或向外判服務機構購買如課外活動、飯盒供應商、技術支援、保安等不同外判服務,並要求該類服務準員工查核性罪行定罪紀錄,輪候時間倍增。

卸責學校 指示含糊

據悉,教育局上周三向全港學校校監或校長發信,稱查核制度實施後,收到反映指有學校在沒有充分考慮工作性質下,要求所有外判服務機構員工查核。

教育局又指出,保安局經審慎考慮後,作出更具體的說明和指引,「包括明確指出如外判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不涉及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經常或定期的接觸,而其員工在機構工作時會受到妥善的監察,保安局並不建議要求這些外判服務機構的員工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此外,教育局又在信件提醒學校,應檢視人員的工作是否涉及與學生經常或定期的接觸,才考慮要求外判服務機構員工查核,否則會令查核人數大增,導致真正需要接受查核的人士輪候時間延長,影響學校招聘工作。

資助小學校長會副主席張勇邦說,早在一年前已跟當局研商應付辦法,「學校一般用好多外判服務,但有啲工種,好難定義係咪經常或定期和兒童接觸」。他坦言,「學校唔係想為難外判機構」,但為免任何不必要的錯失,一般會要求外判服務機構向其員工查核。

未從保護兒童出發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馮偉華批評,教育局和保安局給予學校發信指示含糊不清,明顯未有優先從保障兒童的角度出發,「依家好多學校開始請人,係查核高峰期,但保安局就唔增加人手疏導輪候者,反而本末倒置,叫學校降低要求從而減少查核申請,即係將責任推卸畀學校,到有事發生時叫邊個承擔?」他說,現時查核申請平均輪候約四星期,影響學校聘請臨時代課老師,促保安局增派人手及加快審批。

保安局發言人證實四月更新查核外判服務機構員工指引,指性罪行紀錄查核辦事處現有八名職員,因應暑假申請高峰期,警務處已靈活調配人手處理。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稱,鼓勵學校以保障學生安全為原則,合情合理考慮到校外判服務機構員工進行查核,如飯盒供應商員工,雖工作期間接觸學生,但只負責運送飯盒,期間有家長義工或教師在場,學校可考慮毋須要求這類員工進行查核。

■記者李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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