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次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政策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日前得悉立法會通過簡稱「議席出缺安排」的《二○一二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後,即時自行入稟高院,要求覆核有關條例。郭昨稱,他指大律師公會早前曾發表聲明,指該草案違憲違法,他亦會沿用有關的理據作為其主要的覆核理由。
申請人郭卓堅,答辯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他昨日接受查訪時指,其實他早前已就有關草案提過司法覆核,但法官林文翰指草案並未通過故不能入稟,他在周五時一直聽着收音機,聽到一俟草案通過,便立即入稟。
郭認為有關的修訂草案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亦有違聯合國公約,雖然政府一方曾找英國御用大律師作解畫,但他認為該英國御用大律師並不懂《基本法》,故欠說服力。郭又指,大律師公會早前曾發表聲明,指新修訂的草案剝奪了市民的投票權及被選權,是有違《基本法》,故認為建制派議員只跟從政府的訴求投票贊成,有如「政府糞便中的蛔蟲」。他說準備引用大律師公會的理據作覆核申請許可的基礎,暫未準備聘請律師代表出庭。
案件編號:HCAL 7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