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法官當法庭課室 成被告翻案理由

【本報訊】九龍城法院一名暫委裁判官審理一宗盜竊案期間,不滿主控官的表現不濟,而將法庭當作課室,親身向主控官示範發問技巧,問了事主近三百條問題;期間該暫委裁判官又批評被告「叻唔切」,結果他昨日被指過分干預案件,而成為案中被告上訴得直的理由。

卅二歲上訴人陳德源,事發時在一間模型玩具公司工作,被僱主報警指控他去年一月偷了公司貨品,陳則稱遭僱主誣告;原審的暫委裁判官裁定他盜竊罪成,判他入獄六個月但准緩刑兩年,昨日他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 

判決透露,該暫委裁判官向陳宣讀控罪時,已頗不禮貌地說陳「叻唔切」,在陳自辯時又多番嘲弄陳。而當主控官向事主提問時,該裁判官不斷插口說:「做Show呀?依家你?(指主控官無預留時間給裁判官做筆記)……你之前有無受訓過?(指主控官問題雜亂無章)」,及後更索性自己問事主。結果主控官問了事主約二百條問題,而該裁判官卻問了近三百條。

案件編號:HCMA 531/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