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披露外訪開支,效法英國、加拿大及澳洲等地,定期公布特首外訪的酒店住宿費、膳食費、機票和交通費
•使用公司信用卡,以便公務外訪期間支付費用
•制訂內部規例及原則,特首辦官員入住酒店住宿時,須遵守「適度和保守」原則
•如向行政長官發放經調高的膳宿津貼,須徵求特首辦常任秘書長批准
•特首辦要求駐外經貿辦安排酒店住宿時,應清楚說明住宿要求(房間大小、地理位置)
•租用酒店客房、會議室或活動室時,須評估能否以其他低成本設施滿足相同需要
•行政長官選擇酒店等級方面,須理據充分,並備存文件紀錄
•每次外訪前要擬備成本預算,以讓公眾監察開支
•精簡參與預訪的人員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