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振聰案周五或交高院排期

【本報訊】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和使用虛假的龔如心遺囑案,昨日繼續初級偵訊,由於辯方表示,不會就案件應否交付高等法院審理作出反對陳詞,意味本周五法庭完成有關證人書面證詞的手續後,便可將案件交付高院排期審理。

東區法院裁判官上星期駁回、辯方反對將高級政府化驗師李敏薇的化驗涉案遺囑結果呈堂後,辯方曾表示或會反對案件有足夠證據交高院審理,但辯方昨日確認沒有相關陳詞。

陳被控偽造龔如心遺囑

而聆訊會在本周五繼續,屆時法庭會處理兩名曾出庭作供的證人,包括李敏薇及女督察黃麗瑩的證詞,相信在她們出庭簽署證詞後,法庭便可宣布將案件交付高院審理。

五十二歲的陳振聰,被控一項偽造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罪指他在○六年十月十五日至○七年四月八日,製造一份日期是○六年十月十六日的虛假龔如心遺囑;以及約於○七年四月四日(龔如心過身後一天)至一○年二月三日,使用該份虛假遺囑。

案件編號:ESCC 223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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