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認為,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突然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終止「出缺安排」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制止議員不限次數發言,有超越立法會主席權限之嫌,故擬對其提不信任動議。
但動議會通過嗎?肯定不會。因為,此議員議案,按分組投票規定,在「建制派」佔絕大多數的功能界別議員一組,肯定被否決。
假設可以改為以簡單多數取決,不信任動議一樣通不過。因為,「建制派」佔據絕大部分功能界別議席,只要在地區直選再贏取數席,加起來已是簡單多數。這就是「建制派」長期壟斷立法會的原因。
為何提出無可能通過的議案?作政治表態,爭取市民在九月立法會選舉時投票支持。
有用嗎?幾近全無作用。明白及支持「拉布」的巿民,對民主黨以杯葛審議之名,由始至終沒有實質支援打「拉布」戰的幾名議員,深感不滿;對曾鈺成突然宣布終止全體委員會審議時,完全沒有民主黨議員在席,亦看在眼裏。民主黨「賊過興兵」,提出全不傷身、全無實質作用的不信任動議,又怎能改變他們對該黨的負面看法?
在政治光譜另一端,不信任動議只會令曾鈺成在「愛」國「愛」港陣營,支持更加鞏固。
是以只有中間選民可能受不信任動議報道影響,但影響極其有限。因為,他們伊始已有投票傾向:「不要太極端,不要太保皇。」但是,這一類選民似乎愈來愈少。因為,不太極端、不太保皇的政黨,原來全無推動力,連稍稍令政府受壓也做不到;在重大議題,例如政改方案,卻支持政府。試問投票給來自這政黨的候選人,跟投票給「建制派」有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