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將至,年輕人找暑期工小心墮進求職陷阱。警方表示,今年首季有十一宗求職騙案,其中新手法是假借招聘騙取事主身份證,再到電訊公司購買iPhone,令事主蒙受損失;此外,唆使求職者向財務公司借貸手法亦有「變招」,警方發現有騙徒為「氹」求職者上當,竟讓成功借貸者可抽佣,兩宗涉款九十一萬元,有法律界人士提醒,求職者或因抽佣而被視為與騙徒「同流合污」,提醒勿因求職心切而誤墮法網。
根據警方數字,去年有四十三宗求職騙案,較前年減少十三宗,而今年首季有十一宗,受害人為四男十四女,涉金額共十四萬八千七百元,去年同期則有十宗。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陳志勇稱,騙徒多在網上討論區進行招聘,職位包括神秘顧客等,並相約求職者在食肆等公眾地方面試以減低戒心,利用對方求職心切的心理,要求他們填寫個人資料時,假稱替對方影印身份證,結果一去無回頭,再到電訊公司,利用事主的個人資料及身份證透過月費計劃「出機」買iPhone,事主多為年輕人。
此外,警方發現騙徒以測試財務公司為名在網上招聘神秘顧客,欺騙求職者借貸的案件,去年騙法有變,其中兩案有騙徒向求職者稱,借貸後可抽佣三成五至五成,教唆對方以假地址借貸,求職者其後擔心或因此犯法,自首而揭發案件。
陳志勇指出,案件仍然在調查中,騙徒和求職者均涉嫌干犯欺詐罪,但求職者雖能抽佣,但佣金不足抵債,相信求職者並非存心合謀,只是求職心切而誤墮法網。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法庭有機會視借貸抽佣的求職者為同謀,干犯串謀行騙罪,或會被判監兩至三年。
另一方面 ,模特兒求職騙案去年有五宗,較前年少六宗,今年首季僅一宗;而規管層壓式推銷的新法例今年出台,中間人「拉人頭」介紹其他人加入計劃而獲利即屬違法,商罪科總督察蕭唯誠指首季有關騙案錄得「零個案」,顯示新法有效。
商罪科偵緝總督察郭美森表示,警方會續以情報主導方式打擊求職騙案,並與消委會、勞工處合作打擊及加強宣傳,警方內聯網已設立電子學習系統,有十四個商業罪案專題加強訓練警員洞悉商業騙案。
記者林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