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案周四再判決

【本報訊】澳門終審法院本月三十一日(本周四),宣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裁決,意味着歐文龍貪污案告一段落。而本港富商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早前已被澳門法院列為行賄及洗黑錢案被告,相信兩人將成為新一輪案件焦點。案件預計於十個月後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

已判監28年半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在第一及第二階段貪污案,已被判八十一項控罪成立,共被判入獄二十八年半,罰款四十八萬澳門元,另充公他貪污所得的八億四千萬澳門元財產。第三階段案件於四月開審,歐被加控六項受賄及三項洗黑錢罪名,案件已於本月九日完成結案陳詞,並押後至本周四宣判。根據澳門法例,受賄罪成最高可被判監八年和罰款;洗黑錢則可被判處二至八年徒刑,及罰款最多二千萬澳門元。

至於被澳門法院列為行賄及洗黑錢案被告的劉鑾雄及羅傑承,近日回應傳媒追訪時反應迥異,劉鑾雄連日未有公開露面,羅傑承則於多次公開場合中,接受訪問,更漏口風指案件將於十個月後才會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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