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肅貪風暴愈刮愈烈,繼澳門檢察院決定起訴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商人兼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一度被指在含有不少香港元素的「歐文龍案」(下稱歐案)中調查態度消極的香港廉政公署,在輿論壓力下冚無可冚終於就範,極可能會重新研究澳門廉政公署調查所得的證據,再決定是否跟進歐案中涉及港商的部分。有法律界人士提出,案件涉及有人在港開出支票,而有關資金最終成為貪污案賄款,即使香港廉署「唔做嘢」,警方亦有權介入調查涉案黑錢的去向。
澳門終審法院近月審理歐案時,將劉鑾雄與商人羅傑承列為被告,理據是劉鑾雄在港開出的一張二千萬元支票,有關款項輾轉流入歐文龍名下的公司戶口,而該筆款項被指與華置旗下澳門豪宅項目「御海‧南灣」所位處的五幅土地的批出有關。眾所周知,歐案最初是由本港監管機構調查可疑銀行帳目下揭發,但當時未能確定是否有香港商人牽涉案件,故最終將資料知會澳門當局並交由澳門廉署全權處理,惟最近獲悉劉鑾雄原來亦成歐案其中一名被告,而案件的源頭更可能在本港開始。
事件曝光後,有香港立法會議員基於曾蔭權與劉鑾雄家族存在微妙關係,而廉署又是直接向曾蔭權負責,故多番要求廉署及曾蔭權應就港方參與歐案的調查向公眾交代。
另一方面,由於港澳兩地沒有引渡協議,即劉鑾雄等被告一日不踏足澳門,案件一日亦無從開審,而澳門法院以往要求劉鑾雄以證人身份出席相關案件的聆訊時,劉每次皆缺席,令人擔心公義無法彰顯,故有消息指,廉署可能會重新研究澳門廉署調查所得證據,以了解本港進行搜證的可能性,看有甚麼用得着的地方,再決定是否跟進港商涉及的案件。
歐案續審期間,庭上接連爆出驚人內幕,澳門廉署三名調查員在庭上指出,劉鑾雄及羅傑承與歐文龍曾見面十一次,而歐文龍的「友好手冊」亦有相關記載,例如○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劉及羅有出入澳門紀錄,歐亦於同日在手冊中記錄「DINE」、「大劉」字眼。
澳門廉署高級調查員在庭上又指,在該「友好手冊」中發現寫了多個「劉鑾雄」、「COTAI(路氹)」、「仲量」、「機場」等字眼,其中一段為「大劉/COTAI土地」,至於劉鑾雄及其胞弟劉鑾鴻簽署的二千萬元支票,有關款項輾轉存入歐文龍名下的空殼公司Ecoline Property Ltd。檢控官更指出,歐文龍的「友好手冊」中,在「2000」數字旁加上「剔」號,反映歐文龍最少從中獲得二千萬元款項。
不過,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廉署前執行處總調查主任查錫我則指,香港廉署主要是調查本地的貪污案,若貪污活動主要是在澳門進行,港廉亦難以介入。不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案件涉及有人在港開出的支票,而有關資金最終成為涉嫌貪污的賄款,故反而可由警方介入調查,以追查清洗黑錢的可能性,理據可能更加充足,但相信要待澳門方面的審訊完結,本港執法機構才能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