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報假案引夫關心 36歲外婆罰款

【本報訊】卅六歲已升級為外婆的主婦,與夫口角後離家,為博丈夫關注,假稱欠賭債遭禁錮,雖成功令丈夫大為緊張,但亦令到對方擔心得報警求助;主婦因「耍花槍」被控浪費警力罪,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罰款千元及賠償八百六十五元。

惹官非但已婚姻和諧

被告胡惠敏雖惹上官非,但如願已償,感化官指她現時與丈夫關係和諧,丈夫十分關心她,再犯機會微。法官遂輕判被告罰款,告誡她:「你以後唔好用呢啲方法去處理你嘅私人問題喇。」

案情透露,被告上月二十日後一直沒有回家,兩日後發短訊予夫求救,丈夫聯絡不果後報警求助,之後被告致電丈夫,稱欠賭債被禁錮但成功逃脫,及後被告承認其實是到了妹妹元朗家中暫住。

案件編號:KCCC 169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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