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度中國小姐香港區亞軍柯嘉琪,去年底到尖沙咀光顧一間樓上酒吧時,遇警方突擊搜查行動,發現她涉嫌藏有毒品K仔,事後被控一項藏毒罪,案件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日裁決時指,控方證人的口供均誠實可靠,反而女被告的自辯令人難以置信,裁定罪成。法官在判刑時考慮定罪已對被告的前途,帶來相當大的打擊,故此,輕判她罰款三千元。
外貌俏麗、長髮披肩的廿四歲被告柯嘉琪(Kiko),昨身穿一身黑色衣服及薄施脂粉,由家人及朋友陪同到庭。她聞判期間表現淡定,當得悉罪成時亦木無表情。辯方求情時稱,被告並無濫藥習慣,已完成教育文憑及來自良好家庭,加上初犯及涉案毒品數量少,盼獲輕判。
裁判官在裁決時指,控方所傳召的五名證人均誠實可靠,相信他們所供述的均是事實真相,並無弄錯;官亦接納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所作出的招認,並指被告的辯解難以令人信服,裁定女被告罪成。
被告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廿一日,在尖沙咀安利大廈的樓上酒吧內,管有零點零四克K仔。案情指警方於案發當晚到上址搜查,當警員進入被告身處的房間時,見被告立即把一個紙包扔在地上,經檢驗後證實是毒品,被告在警誡下聲稱毒品是自用,請求警方不要拘捕她。
據資料顯示,柯嘉琪在十七歲時參加香港電腦通訊節的「全港IT代言人大賽」,一○年參加中國小姐大賽奪得香港區亞軍。她於去年參選「TVB Cover Girls 2011」,闖入五強;她並不時擔任平面模特兒工作。
案件編號:KCCC 38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