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反擊 《壹週刊》

【本報訊】香港航空昨發表聲明,不點名反擊新一期《壹週刊》的報道,指該刊物的報道聲稱取得港航內部文件,顯示該公司今年一、二月曾出現多次嚴重警告(Hard Alerts),有可能會造成航空災難有誤導性,會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聲明強調,該公司的營運資格以至飛行安全從未受到任何質疑,民航處剛完成每年一次的營運審核,亦如常簽發了營運許可證。

稱警告不涉飛行安全

香港航空的聲明強調,報道中所引述的內部文件,實為一份提升飛行安全的內部指引及提示,當中提及的嚴重警告(Hard Alerts)並非觸犯飛行安全標準的記錄,只是記錄機師的駕駛問題,旨在提升及改善機師的駕駛技術,不涉安全問題。聲明重申,香港航空對誤導性報道,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至於報道中有關港航尚未取得LVO(Low Visibility Operation)低能見度飛行資格,聲明則解釋,商用航空不一定要有相關資格,旗下機隊的硬件設備已滿足最高三類盲降標準,為確保安全才向民航處申請二類盲降資格,該申請正在審核中。因此,香港航空對於報道中指其尚未取得低能見度飛行資格表示遺憾。

前民航處處長樂鞏南也指,航機升降時超出運作性能的情況不時發生,有可能是機師「踩過界」,多數不會影響飛行安全。民航處表示不會公開評論個別航空公司的內部運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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