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納米防曬品 無詳列成分

【本報訊】市面上不少防曬用品都加入了納米級的礦物防曬劑,但消費者委員會最近檢視本港市面多款防曬產品,卻發現只有少數有標榜含納米防曬因子,但未有詳列成分。雖然納米粒子滲入人體可能構成的不良影響仍有待考證,消委會認為供應商應於產品包裝清楚列明產品是否含有納米成分,讓消費者自行選擇。

消委會發現市面上多款防曬用品標籤,僅少數標榜含「納米防曬因子」或「超微粒子」,其中只有個別產品以英文標示詳細成分列表,但未說明哪些成分屬納米粒子;即使有標示含有二氧化鈦或氧化鋅,亦未見有產品說明所含的礦物成分是否納米粒子。

對人體影響待考證

消委會指因納米的礦物防曬劑除可維持防曬效果外,亦可避免以往搽防曬用品後皮膚呈明顯變白的情況,故自九十年代開始,二氧化鈦和氧化鋅的納米粒子早用於製造防曬用品。

但外國有部分研究指納米粒子或會滲入受損的皮膚,如暗瘡、曬傷、濕疹及有傷口等位置,甚至屈曲手臂等皮膚的機械動作,亦有可能令納米粒子滲入。使用粉劑及噴霧裝的礦物防曬用品,更可能會吸入人體,美國消費者組織Consumers Union已建議避免在小童身上使用噴霧裝防曬用品。不過亦有研究指用納米防曬用品對人體可能構成的影響仍有待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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