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律師行文員脫索利益罪

【本報訊】律師行男文員被指在接洽一宗謀殺案時冒認律師,並涉串謀夥同重案組警員及男友人,向該案疑犯的父親聲稱提供調查資料,以索取對方一萬三千元及詐騙律師費。男文員因而被控意圖使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欺詐兩罪,他早前在區院受審後,法官昨日裁決時認為兩名控方主要證人的供詞前後矛盾,控方證據亦不足下,判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不過法官提醒被告在案中的行為不恰當,包括不應陪伴負責查案的警員探訪該案的在逃人士。

中間人稍後判刑

被告黎玉良(五十六歲),事發時在張陳鍾律師行任法律行政文員,他原被控在○七年五月至九月期間,與警員王榮佳及任客貨車司機的友人關國良,串謀向一宗謀殺案兩名疑犯的父親莫樹益索取一萬三千元,作為王向莫洩露警方調查該案死者潘福君○六年時被殺資料的報酬。案中王榮佳已潛逃現遭廉署通緝;而認罪及出庭作供的中間人關國良(卅一歲),則於稍後判刑。

案件編號:DCCC 139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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