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律師行女文員參加舊同學聚會時結識男商人,對方當晚以保時捷跑車送她回家後兩人火速「撻着」,豈料卻疑墮入愛情騙子的陷阱。期間她遭男友涉嫌藉籌措醫藥費為名不斷索款,她先後借款共逾廿萬元,但男友仍未滿足,更涉唆使她盜用公司客戶資料申請逾一百三十萬元貸款,購買兩輛名車。另外男友又在一宗超速案中,涉嫌要她虛報是司機。為此惹上官非的女文員早前認罪,昨於區院出庭頂證案中不認罪的前男友。
男被告沈恩成(卅一歲),從事健身器材生意,否認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而擔任污點證人的同案女被告侯穎芝(廿二歲),則在早前承認上述三罪,待全案審結始判刑;而她昨日作供時,因憶起往事而不禁在庭上灑淚。
侯供稱○八年九月二人開始拍拖。至○九年五月,被告聲稱身在上海公幹時,跌斷腳趾要動手術,侯協助籌醫藥費而借錢,被告着她將錢放在商場儲物櫃內,再將櫃的編號及密碼告訴被告,她為此欠債廿多萬元。
之後她又應被告提議,盜取律師行一名五十歲女客戶的身份證副本等文件,訛稱與客戶是母女再冒對方簽名,藉此購入保時捷及寶馬名車。侯又誇大車價,成功取得額外數萬元貸款。侯表示購兩車後,她每月都要借錢供車,被告則指稍後會將兩車轉售圖利,並稱其助手會代為處理兩車。而被告又於前年二月表示,有客人試駕寶馬時超速着侯找人「頂包」,侯遂盜取友人的資料「頂包」。
直至侯遭被告一名男友人追債時,才得悉是被告親手接收寶馬,加上她前年三月底看見聲稱在內地的被告,卻駕着寶馬途經旺角,起疑下要求被告交還兩車,被告回應:「我唔知你講乜,我攞你乜嘢車?」侯聞言決定報警自首。
案件編號:DCCC 3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