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世不足三年的iPhone3GS再出現「爆殼」事故。堅稱只使用原廠充電器的港人用家,上周將一部iPhone3GS放在短褲口袋內,未幾手機突然無故發熱和「爆殼」,灼傷他右邊大腿。他日前到蘋果公司的旗艦店反映事件時,聲稱遭自稱經理的男職員惡劣態度對待。該職員聲稱電話保養期已過拒絕跟進,事後更驅趕客人離場。法律界人士則指出,假若證實爆殼原因出自產品安全性問題,即使保養期已過,消費者亦可向生產商追討。蘋果公司則直至本報截稿時仍未有回應。
從事服務行業的朱先生(卅二歲),○九年斥逾五千元購入iPhone3GS,上周二外出,他將該iPhone放在右邊短褲袋,當時袋內並無其他物件,但未幾感到大腿傳來灼痛,立即將手機掏出褲袋,驚覺手機電池位置灼熱,插卡位置更熱至爆開,事後朱發現右腿留下面積如五元硬幣大小的紅印。朱聲言一向只使用原裝充電器,但因iPhone耗電量驚人,平日會帶兩部iPhone外出交替使用,亦不使用冒牌或水貨充電器,以免損害手機電池壽命。
為了解爆殼之謎,他上周五到位於國際金融中心的蘋果公司旗艦店反映事件,但負責接待的謝姓男職員竟指:「唔使反映啦!(爆殼)成日都有o架啦!你部機用咗咁耐,過晒保養,(爆殼)都好正常啫」,「唔通你屋企部電視用咗十年之後爆炸,又關生產商事呀」,「你依家有兩個方案揀,一係就唔換照用,一係就加六百一十八蚊換部新嘅3GS。」
面對職員冷嘲熱諷,朱要求向高層投訴,謝反指:「成間舖最大係我,有乜同我講得啦!」隨後更將朱驅趕離場。朱斥:「我到依家都唔敢開機,好驚會再爆,諗住去旗艦店講件事畀佢哋知啫,點知搞到我好似想呃機咁。」他批評蘋果公司售後服務差劣,嚴重損害消費者對該公司產品的信心。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保養期與索償追討無直接關係,由於事故可構成公眾安全問題,事主只要證實爆殼的主因源自產品安全性問題,即可向手機製造商追討賠償,個案亦適用於其他電器。但因一般賠償金額不多,通常交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他提醒事主遇到同類事故應即時拍下照片及保留殘骸,並向消委會或海關了解事故是否涉及安全問題,甚或交由法證人士研究爆殼原因。
記者趙婉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