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在討論的出缺安排方案,要點是立法會議員辭職後六個月內不得參加選舉。這是由於兩年前社民連、公民黨五位政棍搞於法無據的「五區公投,全民起義」、「解放香港」,甫辭職又參選,被市民斥為「玩嘢」、「阿茂整餅」,完全是將香港當作獨立政治實體的荒謬行徑。所以補選投票率只有百分之十七,為歷史最低,且耗費一億五千萬公帑,被全城鬧爆。
事實上,不堵塞政棍甫辭職又參選的所謂「公投」漏洞,可謂後患無窮:在一個立法會議員四年任期內,今次可借「平反六四」題材搞「公投」,甫辭職又參選,因建制派杯葛無對手,「補選」後重返立法會;剛宣誓就職,馬上又拿「釋放劉曉波」議題搞「公投」,辭職後又參選;如此類推,沒完沒了,永無寧日。整個社會都被政棍牽住鼻子走,爭拗不絕,內耗不止。試問大家還有時間精力注重經濟民生嗎?結果是整個社會向下沉淪!
身為立法會議員,曾莊嚴宣誓就職,完成四年任期是對選民最基本的承諾。中途基於所謂「公投」需要玩「辭職」,本身就不負責任,是自己放棄在先;出缺安排方案提出六個月內不得參選,不過是「剝奪」政棍玩嘢的漏洞,並非剝奪有志從政者的被選舉權,更不是「剝奪選民的選擇權」!所以,出於反對出缺安排機制的「拉布」,目標不正義,程序也不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