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重慶與烏坎:中國向何處去

一九七八年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果斷結束「以階級鬥爭為綱」路線,將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為中心後,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新時期。在過去的三十餘年,經濟體制改革令中國由僵化刻板的計劃經濟轉向充滿活力的市場經濟,閉關鎖國、「一邊倒」轉變為全方位開放。尤其是輸入港澳台、歐美日資金、技術、設備、互聯網等硬件的同時,也引進了市場概念、法治、人權、私有財產觀念、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等等軟件,生產力的釋放令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現在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可謂成就驕人!

利益博弈 空前複雜

經濟騰飛的同時,政治體制改革卻嚴重滯後,主要是權力的授予、監督、制衡制度建設不到位甚至缺位,因而「絕對權力產生絕對腐敗」,衍生出官場腐敗、官商勾結、分配不公、貧富懸殊、道德淪喪、治安惡化、環境污染、官民對立等一系列弊端,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群體性抗爭日趨激烈。中國深化改革包含的利益博弈空前複雜,舉步維艱。

面對當今中國管治的疑難雜症,近年不約而同出現了兩副「藥方」,一副是「重慶模式」,另一副是「烏坎村模式」,涇渭分明。先講「重慶模式」:

概括而言,薄熙來打造的「重慶模式」根本迴避了權力的授予、監督、制衡制度建設缺位這一當今社會弊端總根源,在這方面完全不作為。相反,薄熙來主政重慶,十足毛澤東式個人專斷,凌駕集體領導,無法無天,違法亂紀,即使是王立軍這樣的副市長、公安局長在他眼裏只是「一條狗」。如此心態一開始已令「重慶模式」偏離了民主與法制的軌道。所謂「唱紅」乃是文化大革命「無產階級必須在上層建築各個領域對資產階級實行全面專政」的翻版;所謂「打黑」,搞「公檢法聯合辦案」,嚴刑逼供,甚至以言定罪,純粹是以政治運動、「群眾專政」方式解決治安問題,實際是對法制化、程序化、常態化打擊犯罪的否定,有違尊重程序正義的法治精神;所謂「崇毛」,藉此為自己披上「正統」外衣,為左傾路線招魂,實際是貶抑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現實指導意義。

轉變觀念 由民作主

顯然,若「重慶模式」放大到全中國,那就是對十一屆三中全會改革開放路線的反動,就會導致文革歷史重演,十三億人民就會走回頭路、吃二遍苦。這是現代文明社會所不能容忍的!

在「重慶模式」逆歷史潮流而動的同時,去年秋烏坎村卻響起了政治體制改革的一聲春雷。該村村民不滿原村黨支部書記、村長等貪官長期把持基層政權,倒賣土地,中飽私囊;在連年上訪、告狀無效後,忍無可忍,在老共產黨員帶領下進行有理、有利、有節的群體性維權抗爭,與官府、警方對峙三個月之久。嗣後廣東省委派出副書記朱明國率工作組進村面對群眾,實地調查,最後開明、理智地承認了村民合理要求。今年春,烏坎村村民真正以一人一票的民主方式選出村委會。司法機關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查處了涉嫌貪腐的八名原村官,全村村民心平氣順再出發。朱明國總結烏坎村事件時深有感觸:「我們的領導幹部要轉變觀念,要將為民作主轉變為由民作主!」說到了政改的核心。

「烏坎村模式」作出啟示:自下而上,先實現黨內民主,同時推進社會民主,配以健全的司法體制改革,保障經濟體制改革成果,這才是今後中國要走的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