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威脅未來大加價,由於天然氣成本上升,這似乎是難以避免的。關鍵是政府與之簽訂了專營協議,協議容許按成本上升而加價以維持法定利潤率的水平,同時政府似乎並沒有要求公司提升效率來改善經營成本。
專營協議保證公司利潤,但應該對公司同時有壓力,迫使其在壟斷環境下還有足夠誘因去降低成本,從而使到壟斷之下還有模擬的市場競爭壓力,不會使公司坐享壟斷利潤,甚至放任公司競爭力下降,成本上升,更容易地借助專營協議來賺取更多利潤。
此外,政府亦應從長規劃,保證香港的電力供應,包括成本因素與低碳要求。很可惜,董建華時代是殖民地政策照搬,曾蔭權時代更以公帑代付電費明益電力公司。特區政府似乎從來不去考慮能源政策、電力政策,沒有長遠全盤的思維。
就連現時政府和電力公司偶然提及的清潔能源發展,也是通過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由廣東省推動,香港沒有任何主動權。
作為一個亞洲的世界城市,這似乎是匪夷所思的,也顯示香港還未走出殖民地的框架:積極不干預,不作長遠打算,因為這是殖民地,英國人不願花錢,不干預則是維護既得利益。
新一屆政府正好借協議五年中期檢討來處理中電港燈的寡頭壟斷,也借此時機來制訂香港的能源、電力政策、節能減排政策等。希望新任的環境局局長有魄力、有知識、有遠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