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李氏夫婦計劃生育,到健康院檢查卻發現李太子宮生瘤,轉介排期5月到屯門醫院詳細檢查。夫婦自行求診私家醫生,證實李太子宮有纖維瘤,但仍可懷孕。
4月18日 造人成功,李太懷孕約六周,私家醫生轉介到屯院跟進。屯院指李太當時下體出血、肚痛及有作小產徵狀,到急症室求醫,超聲波檢查顯示子宮有胎囊,但未見胚胎。李先生否認太太作小產,反指當晚留醫時,醫生說因周數太少,所以未見到胚胎及未聽到心跳,更表明將來為李太剖腹。
5月4日 李太覆診,再照超聲波,一名女醫生突然指胚胎沒有成長,斷言胎兒已死,安排5月7日做藥物清宮手術。
5月5日 經私家醫生照超聲波,診斷李太的胚胎正常有心跳,更計算預產期為12月。
5月7日 李先生到屯院投訴,指診斷嚴重出錯險害小生命,要求交代。
5月9日 屯院再為李太照超聲波,確認胚胎影像,對李氏夫婦表示歉意。
資料來源:李氏夫婦及屯門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