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有海域海疆的國家,都有自己的海上執法機構,配備和自己所處環境、國家實力相符合的軍事力量。一般事項由這樣的海上執法機構「出面解決」,保衞海上疆土和自家國民權益,重大危機或有對手出動軍事力量,則殺出海軍保家衞國。
例如美國就有一支軍事力量強大的「海岸警備隊」,配有各種型號的戰艦,數以萬計戰鬥人員,數百架不同用途的飛機;日本的海上保安廳則類似「小海軍」,飛機、戰艦齊備,戰鬥人員數以萬計。美、日兩國海上有事,出動的就是這些有相當軍事作戰能力的「海上執法部門」。反觀我們「中華上國」,有極長的海岸線,極遼闊的海域海疆,但海上執法力量十分薄弱,幾無戰力。中國目前涉及「海上執法」的衙門有五家,一是公安邊防海警部隊,隸屬公安部,負責近海治安;二是「中國海監」,隸屬國家海洋局,負責海域使用管理;三是「中國漁政」,隸屬農業部,負責涉漁管理;四是「中國海事」,隸屬交通部,負責海上交通管理及安全救助等;五是「中國海關」,隸屬海關總署,負責緝私。
這五大衙門的「海上執法」和保衞國家主權,最有關的是「中國海監」和「中國漁政」,這兩個衙門派出的海監船、漁政船這些年已巡航萬里,「宣示主權」。然而中國海監和漁政船的「戰力」根本不可以和美、日等相比,也不能和周邊國家的海軍相比,於是這些年中國南海多事,釣魚島多事,一涉及主權紛爭,北京就派中國海監、中國漁政前往「執法」或顯示力量,或讓人笑掉大牙,或讓人看透中國膽怯,不敢用武,丟人現眼也。
為今之計,中國須建立一支類似美國海岸警備隊等有強大軍事功能的海上執法隊,以震懾回擊諸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