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因襲擊及恐嚇同居的女戀人,去年被定罪判監廿八日,她雖服刑完畢但日前在高院對定罪提出上訴,並指摘是因原審時的代表律師團隊失職所致,當中其姊更「驚爆」聲稱遭辯方大律師鄭紀天涉嫌非禮。鄭昨被傳召到庭否認失職指控,並在庭外鄭重否認涉及非禮。上訴人一方卻又「發炮」,爆出原審時所聘的律師行,有文員涉嫌將她的律師費「落格」遭警方調查,文員則決定不作回應。法官將案押後宣判。
上訴人李淑妍(廿六歲)被控在一○年七月及十一月,分別於住所及一酒吧內襲擊女事主,其中一次更恐嚇對方。
上訴人代表律師日前陳詞指,原審時辯方大律師鄭紀天疑「空槍上陣」,僅拿着四頁手寫筆記便為上訴人抗辯,又沒有把可削弱事主可信性的證供呈堂,指控鄭及律師行文員彭沛霖失職。
上訴人姊李淑雯更「爆出」,去年在她妹收押候審期間,她被邀到尖沙咀一卡拉OK與鄭及彭會面。
離開時指稱鄭藉詞送她回家,在的士上捉住她手,放到他下體位置,鄭又企圖吻她等。
法官聽取上訴人與姊的證供及雙方陳詞後,下令傳召鄭及彭二人到庭回應指控。不過法官以「非禮事件」與失職指控無關,阻止上訴人提問此點,鄭在庭上否認被指失職的指控。
但是,因為無緣在庭上澄清被指非禮,鄭作供後在庭外大吐苦水,他反覆指非禮指控「唔真實、唔合理、毫無根據」,並質疑指上訴人姊聲稱事件在一年前發生,期間卻一直沒向任何人投訴,亦無在上訴文件提及,到上訴出庭時才突然爆出。他表示如若上訴人指控最終不獲法庭接納,他會考慮提出誹謗訴訟。
至於律師行文員彭沛霖,上訴人律師盤問他時指稱上訴人為此案交了四萬一千元律師費予彭,彭卻涉嫌沒把其中四千元存入律師行帳戶,而事件已報警處理。當被問及此事時,法官提醒彭,若答案會為他帶來刑責,他有權拒絕作答,結果彭拒答問題。
案件編號:HCMA 45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