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唔見血 工傷不賠

【本報訊】現行法例未能全面保障勞工!有工會指出,工人於工作期間如中暑、中風或心臟病發猝死,由於並無表面傷痕,不被列作工傷處理,家屬無法獲得任何工傷賠償或殮葬費,日後即使勞工處擬將殮葬費「加碼」至七萬元,亦未能受惠。工會促請當局將猝死納入工傷保障範圍,堵塞現時的法例漏洞。

家屬難自行舉證

「每日都搬二三百磅鐵枝,好易積勞成疾!」余太丈夫為紮鐵工人,○九年於地盤工作時暈倒,送院後不治。驗屍報告指出其夫是心臟病發致死,保險公司以非工傷為由拒絕賠償。雖然僱主發放兩萬元恩恤金,但余太一家五口突然失去經濟支柱,需四處籌集殮葬費,期間感到非常無助。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指,去年至少有十二名地盤工友在工作期間猝死,他們的僱主雖已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但因家屬難以自行舉證工友因工致死,而非因病死亡,故不獲工傷賠償。他說,工會多次就有關問題與政府周旋,惟勞工處一直推說難以釐定工友死因,推卸責任。

促修例納入工傷

工會促處方修例,將自然死亡個案納入工傷保障範疇,無論工友因中暑、中風、心臟病,甚至感冒,只要工作時在地盤範圍內死亡,其家屬均可獲得法定賠償。

周聯僑又表示,口頭上已得勞工處答應,盡快向立法會提交議案,將因工業意外致死,家屬可獲勞工處以救濟方式,墊支三萬五千元的殮葬費「加碼」至七萬元。

為加強對工友的保障,香港建造業總工會上月開始與港鐵合作,為現時六千名港鐵工人免費提供廿萬元人壽保障福利。計劃對象為六十五歲或以下、受僱於指定港鐵工程項目、工作滿七天的非主管職位工人。一旦他們因工不幸死亡,無論死亡原因為何,其家屬均可獲廿萬元財政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