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事件在政治上石破天驚,使我們知道了不少內地高層政治的問題,但更令人震驚的不是權力鬥爭或內地政治的種種不合法不守法的行為,而是傳聞中薄熙來家族竟然可以斂財數以十億元計,且可以將之調出內地。
傳聞未必屬實,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今次薄熙來事件之特別處是不少傳聞都是來自內地某些來源,事後證明屬實,而中央和地方的官方媒體也似乎十分開放地把薄熙來家族的作為公開披露和討論,再證諸內地貪污的情況,不大不小的官都可以斂財上億元,省部級官員沾手的錢更多。
按此邏輯,國家領導人一級的政治局委員,為甚麼不可能斂財幾十億元呢?福建遠華案可以斂財上百億元,涉及的眾多省部級官員,其中還有漏網之魚。假若薄熙來及其家人真如內地官方媒體直接和間接透露的那樣膽大妄為,那樣沒有制度的制約,斂財幾十億元並運出海外,可能並不匪夷所思。
果真如此,政治局委員可以這樣做,或者便不只一個,至少內地黨政的制度機制便無法約束這樣的高官不去斂財,就算只有薄熙來一人如此,或加上過去的陳希同、陳良宇,暫時人數不多。制度缺位卻會使每一個政治局委員,乃至政治局常委都有機會變成薄熙來。中共若爛的話,便是爛在核心。
六四是國人對共產黨領導層的大教訓。今天中國更繁榮昌盛,六四的教訓似乎忘卻了。若薄熙來事件反映黨政體制的大缺陷,形勢將大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