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我死後捐所有器官

日前有報道,一位女市民車禍喪生,她的家屬將其身上包括心臟、腎臟、肝臟、眼角膜等器官統統捐出,結果讓六位「等住救命」的病人受惠,延續了生命。閱讀了這則新聞,非常感動!

中國有幾千年封建傳統,所謂「投胎託世」迷信潛移默化。古時被處死者最怕的不是「死」,而是「死無全屍」:即「斬首」、「腰斬」、「凌遲」、「車裂」、「五馬分屍」等,「賜以全屍」已屬「皇恩浩蕩」。因此,太監死後,都要把閹去的「子孫根」裝入瓶內一齊入棺。可見「全屍」觀念何等根深柢固!

古云「死去原知萬事空」。在科學昌明的今天,大家明白在物質世界中並無「投胎託世」這回事;再加上當今流行火葬,反正化作一縷青煙,亦無所謂「全屍」不「全屍」!

然而,對於很多正在與傷病作鬥爭的人來說,或需換心、換腎、換肝、換肺、換眼角膜,生命是否能延續,全賴有無人肯死後捐出身上器官。對逝去親人眷戀、緬懷乃人之常情,若自己親屬既已離世,將其身上有用器官捐給有急切需要的病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之餘,亦讓死者的部分器官繼續活着運作,亦合「永垂不朽」、「精神猶在」之意!

本人「一條泳褲闖香江」,社會已給予我好多。因此我決定:死後盡捐身上有用之器官,以作為對社會的最後回饋!